各位会员:
2020年突发的新冠疫情,虽然给行业和商会带来巨大的考验和挑战,但我商会工作在四届理事会、全体会员和秘书处的共同努力下,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。
为表彰积极参加商会建设和各项活动的会员,根据商会规章制度、会员奖惩制度等相关条例,经秘书处考评计分,理事会审议,决定对下列在支持商会专业技能建设、积极参加商会会议、学习考察、专业活动、献计献策、联络接待、扶贫帮困、发展新会员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会员给予表彰奖励,以资鼓励:
一、荣获2020商会建设先进个人奖27名:
通报表彰和颁发证书给下列积极参加商会建设活动3次(加分减分后在30分)以上的先进个人(按综合分从高到低):
陈胜洪(80分)、周正达(60分)、祝长春(60分)、岳 竑(50分)、
余新华(50分)、陈小龙(50分)、郑有春(50分)、昌春台(45分)、
叶伟华(40分)、任 凯(40分)、朱连早(40分)、陈煜初(40分)、
项建儿(40分)、杨利波(40分)、沈益平(40分)、冯小燕(40分)、
於成标(40分)、雷根琴(40分)、曹海峰(40分)、金 晶(40分)、
何建平(30分)、黄利峰(30分)、范 军(30分)、洪豪杰(30分)、
叶建荣(30分)、徐光仕(30分)、汪彦希(30分)。
二、荣获2020年公益扶贫帮困先进个人奖5名:
陈胜洪、岳竑、虞海燕、任凯、昌春台。
希望全体会员认真学习先进、争创先进;希望获得荣誉的先进个人再接再厉,更加努力作为。在新的一年里,继续广开商路广交商友,积极带动和参与商会建设和各项活动,为商会的发展壮大做出新的贡献。
附:会员奖惩制度
杭州市苗木商会
2021年3月25日
会员奖惩制度
(2019.1.11-2.11四届六次理事会通过)
本会是一个民间性、经济性、统战性的社团组织,加入本会的会员具有一定的发展实力和行业代表性。为进一步提高本会在组织管理建设和在行业发展中的影响力、实施力和号召力、充分发挥会员的竞争意识、主人翁意识和荣誉获得感,提升会员主动参与本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,实现对于会员自身价值和努力作为的承认,促进本会全面健康发展,特制定会员奖惩制度。
一、积分管理
本会内部对全体会员实行奖惩制度,论功行赏,即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者即可获得相应奖励。本会秘书处负责整体积分统计工作。每年年会时,本会会长及会长班子授予会员相应的等级荣誉,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。奖励比例占会员总数的20%。每个会员基础分为100分,低于60分者协商处理。
二、奖励办法
1、按规定按时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会议,每次加10分;
2、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培训、参观考察、对接交流和各类活动,每次加10分;
3、按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本会交办的任务,每次加10分;
4、受邀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,每次加10分;
5、代表本会参加比赛者加15分,获奖者另加10-20分;为本会获得各类荣誉的,每项加20分;
均通报嘉奖,发给荣誉证书和现金奖励。
6、对本会建设积极献计献策者并被采纳者加10分,经实践证明起了较大作用的再加10-15分;有实施、改善价值、且具备相关条件的书面形式提案,经上级部门认定和组织推广的,再加10分;
7、配合本会提供需要的新闻素材和影像资料,每次加10分,写有信息文章的加10分,文章获
奖的再加10分;
8、积极发展优秀企业加入商会:每发展一名新会员加5分;
9、组织开展和参加本会专业组活动的,每次加10分;为会员培训授课的每次加15分;
10、积极支持本会活动,承担赞助费和接待费用支出的,除活动加分外,另再加30分;
11、积极参与本会公益光彩事业活动每次加10分;参加对口帮扶捐助、参加公益事业捐款的,根据捐款额度,个人捐款每200元加1分,单位捐款每500元加1分,上不封顶;
12、凡本人因事不能参加,经请假后,委托代替参加的会议和活动,每次加5分。
三、处分办法
1、会长会议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无故缺席一次减15分;迟到、早退一次减10分,请假一次减10分;
2、无故拒绝要求参加的活动者每次减15分;
3、无视会场和活动纪律,在会场和活动中恶意破坏者每次减20分,影响到正常进行者在前面基础上再减10分;
4、损害本会名誉者减20分,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处分;
5、延期3个月以上交纳会费的,减10分;超过规定时限不交会费的,按自动退会处理;
6、违反本会相关规定的会员,酌情给予帮助、口头批评、通报批评、劝其退会或除名。
|